他指出,置業是很多市民的重大人生決定,但「即使眼前的短期優惠可能看上去很吸引,亦應該考慮未來可能出現的變數,小心評估自身還款能力」。
他又利用大部分篇幅,詳述市民使用這些按揭時應留意的5種問題,包括樓價下跌後可能變成負資產,以及日後可能加息,或者無法轉按等。
不過,阮國恒最後亦承認,金管局的法定職能是「負責監管香港銀行業,致力維持香港銀行體系穩定和風險可控」,然而卻「並不監管發展商」。
由此看來,他對市民的諄諄呼籲,似乎純屬「溫馨提示」,同時亦有「戴頭盔」味道,弦外之音是:「咪話我冇提醒你,第日出咗事唔好怪我。」
退一百步講,即使樓價真的下瀉,令大批業主淪為負資產,甚至斷按,發展商作為債權人亦可把單位收回,實行「再賣一次」。
這種「地主盤」(地產商作為業主的樓盤)有別於1998年後湧現的銀主盤,事關根據銀行行規,不可長期持有非經營物業,所以在收回銀主盤後定必滾水淥腳立刻放售,再加上銀行並不擅長售樓,其拋售的物業難免愈沽愈平;尤其是大量銀行同時拋貨,很易踩殘大市,對下跌中的樓市落井下石,就像1998至2003年上演的慘況。
相反,即使在最壞情況下,發展商日後要收回「地主盤」,亦不必像銀行般趕急脫手,大可待價而沽,甚至重新裝修包裝伺機再推售,反正發展商至叻賣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