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頁 / 按揭文章 /

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分別

瀏覽人次:56862    回應:1

按揭攻略

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分別

 

梁隼

《買樓有計》作者
2021年5月3日

  政府推出辣招之後,兩夫婦買樓都會傾向由其中一位做業主,即不用聯名買樓,希望保留將來有能力買多一層樓的時侯,就可以用另一位用首置的名義去買樓,避免要交15%印花稅。

  對大多數夫婦來說,一個人的收入未必能夠通過按揭的收入要求和壓力測試,因此要加入另一半的收入來通過按揭審批。要把另一半的收入加在一起計算按揭供款能力,可以有兩種方法,一種是把配偶加入成為物業的借款人,另一種是把配偶加入成為物業的擔保人。

  至於應該成為借款人還是擔保人,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成為借款人和成為擔保人有沒有很大分別,如果是有很大分別,那一個身份較為著數?站於銀行的角度,借款人和擔保人是沒有分別的,兩者都是沒有任何物業的權益,只是一個把按揭債項背負上身的人。而站在個人立場,如果業主沒有「走佬」,借款人理論上是需要和業主共同負責每個月準時供樓,擔保人就只是借個名來擔保按揭,平時是不用負責供樓的。

  借款人和擔保人較明顯的分別在於有意買第二套物業的時侯,仍然擁有另一層樓的借款人或擔保人身份的時侯,銀行會如何計算供款能力。

  銀行會視擔保人為物業的後備供款者,即是預計業主走佬的話,擔保人就要繼續供樓,所以擔保人要買第二層樓,第二層樓又要做按揭的話,擔保人的總供款就是擔保物業供款再加第二層樓的供款,簡單來說就是銀行會當擔保人要供兩層樓。

  至於借款人,銀行並非視借款人為後備供款者,所以計算總供款時只會按比例計算另一層樓需要負擔的供款,假如借款人申請第一層樓的按揭時申報負責50%的供款,到買第二層樓的時侯,銀行就只會當借款人要供一層半樓。

  所以兩夫婦買樓又需要另一半的收入拉高入息數字的話,最好都是安排另一半成為借款人會化算一些。

我要回應

會員登入

1. 謝謝 2021-05-04 17:43:42
解決了我之前的疑惑。
我之前同太太一齊申請按揭,問銀行職員,佢哋只是話一樣。。
 
‹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