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置易付」直接經銀行過數 賣方最快即日收款
投資者進行二手住宅物業交易在支付上又多一重保障!物業電子支付方式本月底擴展至二手住宅買賣。香港金融管理局、香港銀行公會、香港律師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公布,由本月28日起,將「置易付」(PAPT)電子支付安排擴展至二手市場交易,包括住宅大廈車位,買賣雙方可直接經銀行「過數」,賣方最快即日收到款項。有市場人士認為,新方法可避免過去曾出現律師樓營運或被凍結資金問題,令按揭放款交付甚至交易受到影響的情況出現。
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認為,新安排為市民在二手物業交易時提供多一個更安全、更快捷的支付選擇。屆時,物業的按揭貸款款項可透過電子支付系統於銀行之間直接轉帳,賣方最快可在成交當日收錢;相較於傳統支付方式一般需待交易完成後兩個工作天,支票收妥後方可收到樓價餘款,「置易付」令交易更直接安全,同時亦可減低銀行按揭業務的信用及操作風險。
金管:適時擴至其他物業
買賣雙方按意願通知地產代理,於臨時買賣合約中加入「置易付」條款;在物業買賣成交日前8個工作天或之前通知銀行,即可以更改支付安排,而且不影響物業成交。總體買賣流程維持由地產代理及律師提供諮詢服務。銀行則繼續向買賣雙方提供按揭貸款、贖回及轉帳服務,確保物業買賣交易按時完成。
包括需為香港二手住宅物業買賣的純現金交易、買賣雙方必須為個人或於香港註冊的物業控股公司、買方會從提供按揭服務的香港銀行獲取以港元計價的按揭貸款,以及賣方於提供按揭服務的香港銀行持有港元銀行戶口。
現階段,「置易付」並不包括商業物業買賣及一手住宅買賣、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,和物業除銀行一按外有其他轉讓限制或產權負擔。該局助理總裁(銀行操守)區毓麟解釋,一手樓花按揭在條款與流程與二手買賣不同,需兼顧託管安排、法律條文、銀行流程等;商用物業種類較住宅多,銀行處理交易流程會有不同,而未補地價資助房屋轉讓有限制,需與房委會有額外安排,因此先推行一般二手買賣,未來會適時將電子交易拓擴至其他物業,惟未有下階段時間表。
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表示,新安排為樓按市場締造更安全、有序的交易環境,加速本港物業交易的數碼化轉型,提升市場競爭力。
毋須經律師樓 減低風險
星之谷按揭轉介行政總裁莊錦輝則表示,新安排由「銀行對銀行」直接轉帳,資金毋須經過律師樓託管帳戶,消除因第三方因素導致資金被凍結的潛在風險,將物業按揭的資金風險「歸零」,由此可強化公眾對物業成交程序的信心。
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王美鳳指,過去幾年轉按及加按交易「置易付」安排已經為銀行及客戶累積經驗,相信現可較易銜接暢順,客戶亦較易適應及接納新安排做法,又預期當局在累積一定經驗後,未來會再將「置易付」安排延至一手買賣交易及其他商業樓宇類別。